为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增强学校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晋升本科院校后的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地委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科研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人才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为保证人才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勇校*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长
副组长:崔霞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成员:王志红人事科副科长
李霞组织人事部干部
二、人才招聘目标
计划招聘人(体制外)。其中教师83人,医院工作人员52人。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人才招聘原则
(1)人才招聘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学历、职称、年龄最佳结构的原则;
(4)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原则。
五、人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医疗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硕士博士学历及持有医学、药学、护理专业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应聘者。本科学历要求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
(六)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获得学士学位;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言教学教师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在*纪、*纪影响期内的;
5、在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人才招聘方式
人才招聘方式采取线上招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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