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相关*策最新报道
《版定义》发布前已经审批或者备案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在年1月31日之前可以继续销售。自年2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不得再销售不符合《版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11.05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范发布之日前已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按该保险合同约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自年2月1日起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及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本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11.05
重大疾病保险相关*策的出台,新旧规范交替,大家讨论得最多也很纠结的是:新旧产品,到底买哪个更好?
其实大家不用纠结,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倡导“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发布之日前已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按该保险合同约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部分保险公司出台了“重大疾病择优理赔”相关*策。
为旧重疾产品提供了坚实的理赔后援!
不少客户有疑问了:
那新老产品有什么差别?
什么是择优理赔?对我有什么好处?
择优理赔有哪几家公司?
择优理赔真的有保险公司赔吗?
性价比高的择优理赔重疾险有哪几款?
作为一个深耕保险行业的资深编辑,小慢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在最好的时间窗,趁早买旧版,责任没短板!
为什么呢?咱一起来聊一聊:旧重疾产品为什么赢得了这么多的青睐。
01新老产品有什么区别?从病种上来看,新旧产品差异不大新规下,高发重症由年版的25种,增加到了28种,新增的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同时新增了3种高发轻症,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
新产品新增的3种高发轻症,性价比高的旧重疾险条款里已经包含了,旧产品中高发轻症数量一直在40~55种,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只是其中三种。
同样,新产品增加的3种重症: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老产品里面也有。
从定义上看,新产品整体上定义更严谨1、新重疾产品,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甲状腺癌由重疾调整为轻症,即我们常说的轻度甲状腺癌,被剔除出恶性肿瘤定义,放入了轻症,此部分患者理赔金会从%甚至更高大幅度缩水为30%。
2、新重疾产品,原位癌被剔除出了轻症,赔付比例从30%甚至更高降低到了0%。
3、新重疾产品,交界性肿瘤、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G1级别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被剔除了轻症,赔付比例从30%甚至更高降低到了0。
4、旧重疾产品,患阿尔兹海默症,病情为单纯认知障碍(自主能力未完全丧失,临床痴呆量表评分为3分),达不到重症的要求,此部分患者理赔金会从%甚至更高大幅度缩水为0%。
以实际金额为例: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疾病定义的变化,总体上有利有弊,不过旧版本有了“理赔择优”,我们可以选择有利的版本赔付!
从保额上看,新产品理赔的钱更少了规定称: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11.05
以旧产品超级玛丽3号MAX50万保额为例,轻症赔付额度:
60岁前:55%重疾保额,50万的55%,27.5万
60岁后:45%重疾保额,50万的45%,22.5万
新产品轻症赔付额度:
50万的30%,15万
50万保额的重疾险,轻症,新产品最高少赔了12.5万!!!
从价格上看,新产品是旧产品的2倍价格上:新产品是旧产品的2倍(超级玛丽3号MAX价格中上)
高发轻症数量上:新产品仅是旧产品的6%,也就是旧产品的高发轻症数量是新产品的16倍!
怎么说呢,只能看看之后的新产品价格会不会降了。
总体来看,选择老产品,在甲状腺癌、原位癌、轻症赔付额度、价格等方面优势巨大,但是部分重大疾病定义不是最新的;
选择新产品,部分重大疾病定义是最新的,但是轻症、中症赔付比例降低,甲状腺癌只能按照30%的保额赔付了,原位癌不赔了,反而价格是现在产品的两倍,太亏了!
成年人的朴素愿望——“我不可以全都要吗?”
“择优理赔”就是“我全都要”,刚好可以解决新老产品选择的两难问题。
发生重疾理赔时,保司将在版旧定义和新定义中选择对客户更有利者进行理赔。
此等利好,近10年以来,也是头一遭。
不过这一规则的实施可是有期限的,仅适用于旧版重疾险。
这也就是旧版重疾险受到广泛好评、众多青睐的重要原因!
因此,从现在到年的1月31日,是10年以来选择重疾险最好的时间窗!
如果错失了最后的时间窗,仅买了新版重疾险,只能按照新定义赔付,那可亏大发了!
年的1月31日,就是一个分水岭。
也是银保监会规定旧产品下架的日期。
在此之后,上线的都是新版重疾险,我们的“红利”期也就结束了。
02什么是择优理赔?择优理赔官方规则:年11月5日之后,首次确诊重大疾病的客户,在就该重大疾病申请理赔时,可择优选择版重疾定义、版重疾定义之一作为赔付依据。除该疾病定义择优选择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保持不变。
简单来说:
就是同一个疾病,如果旧定义和新定义的理赔标准不一样,那就按比较宽松的那个来执行。
因此,择优理赔仅针对旧定义下的重疾险有效,明年1月31日后,这条规则自然就失效了。
择优理赔示例:择优理赔适用病种清单:择优理赔仅仅针对高发重症,与轻症、中症没有关系。
可以“择优理赔”的公司:目前,已经有37家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理赔*策,分别是:
可以“择优理赔”的公司序号各公司择优理赔情况汇总B1百年人寿2北大方正人寿3渤海人寿C4长城人寿D5大都会人寿6德华安顾人寿7鼎城人寿8东吴人寿F9富德生命人寿10复星保德信人寿G11光大永明人寿12工银安盛人寿H13汇丰人寿14恒大人寿15合众人寿J16交银康联人寿K17昆仑健康L18陆家嘴国泰人寿19利安人寿M20民生人寿P21平安人寿T22太平洋人寿23太平养老24泰康养老25泰康人寿26天安人寿27同方全球人寿X28信泰保险29新华保险Y30友邦保险31英大人寿Z32中国人寿33中英人寿34中意人寿35中信保诚人寿36中宏保险37招商仁和人寿(点击文字可查看相关公告)各家公司的公告内容差不多,但是细节部分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有的保司择优理赔并不是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只适用于保险公司于公告中所承诺的产品线,比如说友邦只有全佑系列,信泰有完美人生守护系列、如意人生系列等系列产品。
所以,挑选产品的时候,记得看公告。
择优理赔的背后,你需要知道:1、择优理赔和健康险管理办法的关系:
规定称: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的发展趋势。
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简单来说,就是这个疾病通过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已经确诊,无论之后手术标准、诊断标准有没有达到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都要赔。
这条规定让旧规范下的重疾险在法理上天然具备择优理赔性。
但是,法理上的正确性只是给了我们争取理赔的权力,虽然依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打官司有较大概率可以拿到理赔,但是也更麻烦不是吗?
未来年老的时候是否有那么大的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躺在病床上的人是否有那么多的时间等得起理赔款到账?
因此,“择优理赔”确实是对我们有利的规则,如果两款重疾险产品性价比相当,选择明确推出“择优理赔”措施的产品更好。
2、择优理赔是加分项,不是必要项:
刚刚有写到:“择优理赔”是对我们有利的规则,如果两款重疾险产品性价比相当,选择明确推出“择优理赔”措施的产品更好。
前提是:如果两款重疾险产品性价比相当。
如果一款产品价格很贵,保障很少,性价比一般,但有择优理赔,那么择优理赔这个服务不值得成为我们购买产品的理由。
买重疾险,关键是本身的保障、预算、保额等核心因素。
而不是“择优理赔”。
就算没有择优理赔,保险公司赔付时,也必须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
当然,如果一款产品性价比高,又有“择优理赔”规则支持,那就是首选。
03首宗“理赔择优”案件,赔了30万两年前,L女士给丈夫J先生,在信泰人寿投保了百万无忧重疾险,保额30万。
年5月,J先生因为突发左侧肢体麻木、医院。
出院时被诊断为“急性脑梗死”,左侧身子偏瘫。
在这个月初,J先生去复查,经医院检查明确为:“左侧中枢性面瘫、左上肢肌二级、左手萎缩畸形、左下肢肌力三级”。
12月9号,J先生拿着诊断报告,去信泰人寿申请“脑中风后遗症”的重疾理赔。
因为是旧产品,按照版重疾脑中风后遗症定义,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是要求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技能完全丧失”等三种障碍之一,J先生不完全符合脑中风后遗症的申请条件,拿不到理赔款项。
但是按照版重疾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定义,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调整为“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等三种情况之一,对照新定义,J先生情况明确符合重疾标准。
依据重疾“择优理赔”规则,J先生在12月9号下午拿到了理赔金30万,并豁免了后续保费元。
想了解具体理赔细节的,移步这篇文章:
信泰保险完成首例重疾“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案例给付04性价比高的择优理赔重疾险最后,贴上小慢整理的可以择优理赔的高性价比重疾险,如果你正打算买重疾险,可以参考一下。
写在最后
从长远来看,新重疾产品、新重疾定义的推出是根据现代医学发展和多年保险实践经验进行的优化和调整,其中:Ⅰ期及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划分为轻度疾病,限制轻度疾病赔付额度,提高重疾险价格等,可以削弱“低保费、高保障”的高杠杆作用,降低保险公司及整个行业的理赔风险,减轻银保监会的监管压力,从而维护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
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肯定是更希望享受更高的赔付比例和更宽松的理赔条件,旧重疾产品“择优理赔”的推出,无疑是对我们的重大利好。
总而言之,随着择优理赔的全线铺开,这两个月成为10年以来选择重疾险最好的时间窗!(1个月后旧规范下的重疾全部下架,只能购买新规范下的产品)。
当然,这个福利是暂时的,随着旧产品逐步分批次下架,我们的产品池也会越来越浅,到年的1月31日,旧产品就全部下架了。
如果你有配置重疾险的打算,但是还没购买,那么别犹豫,现在正当时,趁着过渡期先投保老产品,未来再根据自身需求加保,从而拥有更多的保障。
马上也要过年了,就先买好重疾险,踏踏实实准备过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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