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从50%提高至100%
交所、深交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从50%提高至100%,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周五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交所将自11月23日起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 刊登在深圳证交所站的通知指出,沪深证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而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通知并称,近期随着市场回暖,融资规模和交易额再次快速上升,部分客户追涨行为明显,融资买入涨幅高、市盈率高等高风险股票金额较大。为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实施逆周期调节,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适当降低杠杆水平,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融资买入交易的杠杆率。 例如,当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可以向证券公司融资200万元买入证券,该笔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2倍。而当融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只能向证券公司融资100万元买入证券,此时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