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提升中医药工作影响力和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探索建立中医特色优势病种和中医适宜技术,改革中医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方式,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六安市年综合医改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医疗保障局制定《霍山县中医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现将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病种范围:中风病、腰痛病、骨痹、项痹、面瘫、肩凝症、痛经、不寐8个中医适宜技术优势病种。
(二)机构范围:医院
(三)收治对象:县域内参加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二、支付办法
(一)定额标准。按照中医临床路径测算病种具体定额标准。
(二)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个人按医药费实际发生额固定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30%、20%,支付定额纳入患者当年医保基金支付限额范围,但个人实际自付不得低于元,医保基金分别按病种费用定额的70%、80%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患者因各种原因,凡当次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7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执行门诊补偿方案。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同一病种享受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不超过4次。
三、规范管理
(一)就诊须知
患者携带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临床科室审查患者参保身份与实际年龄,确认是否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如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且患者愿意按病种付费,医院与患者或家属签订《霍山县中医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服务协议书》,告知医保相关补偿政策,协议书一式三份,医院、患者各一份,医保结算存档一份。
患者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该病种定额标准的自付比例预交治疗费用(特殊人群按相关规定办理),当实际治疗费用超过定额时,按相同比例及定额续缴预交金。超出定额标准费用的,医院共同承担,患者治疗结束时按定额付费比例据实结算。
(二)报销结算
患者治疗结束时,一律实行即时结报,医院HIS系统传至国家医保平台进行联网结报。患者按当次治疗实际医疗费用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其预交的费用多退少补。
本实施方案自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1年,试行一年后根据实施情况再做动态调整。霍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政策解释。
中医适宜技术是指中医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经济简便、可操作性强且经过长期临床验证安全可靠的中医诊疗技术。中医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是指运用中医药理论、方法、技术和手段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相对于西医在临床疗效、治疗费用、毒副作用、病人依从性等方面有明显优势的病种。
近年来,医院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保健养身等方面的优势与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中医药保健意识和健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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